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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紅網平江1月24日訊(通訊員 彭峰)三天內兩次盜竊摩托車,在不知情的人看來,蘇某絕對是一個慣偷。但讓人驚訝的是,僅僅半年多前,蘇某還蒸烤箱有著一份讓很多人羡慕的工作——基層鄉鎮的國土員。就在這短短幾個月時間里,蘇某先是因詐騙罪被處緩刑,丟掉了工作,然後又盜竊摩托車被抓獲。
  1月23日,平江縣人民法院撤銷了對蘇某前罪所宣告的緩刑,並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,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,與其之前因犯詐騙罪判處的房屋二胎有期徒刑一年,處罰金二萬元並罰,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。
  蘇某今年41歲,曾是平江縣某基層鄉鎮的國土員。2013年4月,因犯詐騙罪被平江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。雖然因此丟掉了工作,但蘇某總算是沒有遭受牢獄之災。三個月後,因為沒有了經濟來源,好了傷疤忘了痛的蘇某心思又活絡了起來。2013年7月26日上午,蘇某竄至平江縣第一人民醫院門診樓停車坪,用攜帶的螺絲刀撬開摩托車車鎖,盜得被害人黃某停放的一輛藍色摩托車。兩天后的7月28日凌晨,蘇某再次竄至平江縣第一人民醫院,在住院部前面將被害人李某停放的一輛摩托固態硬碟車電源線剪斷,因無法啟動該車,在離開現場時被群眾抓獲。
  經平江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,被害人黃某、李某被盜摩托車餐飲設備推薦價值分別為3600元、6240元。
  平江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蘇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秘密竊取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,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小分子褐藻醣膠責任。被告人2013年4月因詐騙罪被判處緩刑,在緩刑考驗期限內,仍不思悔改,又犯新罪,依法應當撤銷緩刑,將新犯的盜竊罪作出判決,與前罪刑罰合併執行。被告人在盜竊被害人李星明的摩托車時,因無法打發車輛而未得逞,屬犯罪未遂,該犯罪行為可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。被告人蘇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,屬坦白,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緩刑期間又犯盜竊罪原鄉鎮國土員不思悔改受重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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